资阳在全市开展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
通告明确了“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的开放区域,以及“无人车”的路权划分与管理要求等。
“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道路开放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其中测试与示范道路为区域内信号灯正常运行、道路标志标线清晰、准确、完好的道路。
“无人车”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速度不超过15km/h;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速度不超过20km/h;正常情况下,禁止借道超车,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可以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速度不超过20km/h,借道通过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
“无人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通告要求,每辆“无人车”在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期间,均须配备现场安全员或远程安全员。同时,应取得市公安局统一制定的编码和标识后上路行驶,并购买每年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责任险,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非机动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开展“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等活动期间,请市民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避让,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得干扰正常行驶,不得进行故意损毁,对违反以上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掌上资阳综合 资阳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