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明年春节,资阳乐至限放区内或将可以放烟花
此次发布的意见稿中与乐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乐至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乐府通〔2022〕4 号)相比主要调整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限定了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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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1.天池街道全域、南塔街道全域;
2.龙门镇:金马村、农科村、圣灯村、三星社区、棕树村;
3.宝林镇:天台村、千佛村、太平寺村、周王沟村、三沟村、龙形村;
4.劳动镇:劳动社区、旧居村、七门村、潮水村;
5.童家镇:放生社区、八角寺村、玉龙村、天福村、五通村;
6.特定禁燃禁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院、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以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意见稿中明确,禁燃禁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禁燃禁放区外为限放区域,限放区域内在春节法定假日期间及元宵节当天可以燃放,其余时段实施禁燃禁放。
此外,意见稿中还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禁燃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本单位、本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置禁燃禁放标志、标语,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承办红白喜事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乐至县禁燃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还明确,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在通告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销售活动,处以罚款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违反本通告规定,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2339208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3333848)、乐至生态环境局(23328130)、火灾报警电话(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来源:掌上资阳